<acronym id="uiue6"><div id="uiue6"></div></acronym>
<samp id="uiue6"><option id="uiue6"></option></samp>
海外知識產權

海外知識產權糾紛的應對措施

隨著中國企業海外市場份額的擴張,與他國產生的貿易摩擦也在日漸增多,其中不可忽視的一塊就是外國企業頻繁拿起知識產權武器向中國企業發起挑戰。而我國企業在處理這類糾紛上的被動局面,也凸顯了我們知識產權糾紛應對能力的欠缺。頻繁的知識產權糾紛不僅給涉案企業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還損害了中國制造的國際信譽以及國際市場競爭力。

海外知識產權糾紛種類繁多、形式復雜,無法一一詳細介紹。下面僅就律師函和專利訴訟兩種情況的應對措施做舉例說明。
 

一. 律師函的應對措施

1. 核對律師函的基本信息,包括權利人所主張的知識產權與涉嫌侵權產品是否相符,涉嫌侵權產品是否為本企業生產、銷售、許諾銷售或進出口等。

2. 分析律師函的具體內容:了解并分析權利人的具體意圖及企業所處境況,包括律師函的目的(是要簽訂許可協議而獲得許可費,還是企圖妨礙我方進入市場或逼迫我方退出市場)、嚴重性(協商和起訴更側重于哪一種)、緊迫性(是否有明確時限的要求、時限是否很短)、接受要求事項的可能性和協商的可能性等。

3. 確定糾紛應對方案:根據實質內容分析評議結果,選擇合適的糾紛應對方案。例如,針對侵權警告律師函,如果分析評議結果顯示產品不構成侵權,企業可采取積極應對方案,強調產品不構成侵權,并注意將分析評議報告留存,日后一旦進行訴訟,可作為非故意侵權的證據;如果分析評議結果顯示存在一定侵權風險的,可提前制定應對方案,視情況采取規避設計方案、無效對方知識產權、或停止使用、積極溝通提出合理談判方案等。

1.4 回復律師函:對律師函視不同情況可采取不同策略,例如:暫定性回復(確定將如實進行檢查分析、但檢查、分析、搜集資料等需要一定時間、暗示愿意良好地解決糾紛等)、實質性回信(確認產品不構成侵權,簡述不侵權理由,或概述對方指責毫無道理;存在侵權可能,愿意立即停止侵權,并同意雙方對糾紛進行和解)等。
 

二. 專利侵權訴訟的應對措施

1. 組建侵權訴訟應對團隊:團隊可由企業內部人員和企業外部專業人員共同組成,內部人員負責整體把控方向、協調內外、提出合理要求,外部專業人員負責訴訟策略制定、具體談判和應訴事務;

2. 開展分析評議:針對專利侵權訴訟起訴書和證據材料中提出的實質性內容進行分析評議,如將涉嫌侵權產品與涉訴專利進行對比分析,評議產品是否構成專利侵權,以及分析評議涉訴專利權利是否穩定、可否被無效等;

3. 明確應訴策略:如分析評議后決定應訴,應選擇適當的應訴策略,可采取的策略包括:

    --針對訴訟程序提出異議。比如原告不具備提起訴訟的資格、受理案件的法院無管轄權或者超過訴訟時效等。

    --進行不構成侵權的抗辯。比如根據侵權判定標準,結合當地的相關法律,搜集證據證明被訴侵權產品未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不構成專利侵權。

    --縮小專利權保護范圍。比如提供權利人申請專利時所作的放棄或縮小權利要求范圍的陳述,通過禁止反言原則,限縮權利要求保護范圍,使原告侵權訴訟不成立。

    --現有技術抗辯。比如提供證據證明被告使用的技術為公知技術,進行不侵權的抗辯。

    --提出專利權無效請求。對訴訟涉及的專利權進行穩定性分析,如判定權利不穩定,可依據當地法律法規提出專利權無效或撤銷的請求,令對方失去提起訴訟的權利基礎。

    --提起反制性質的訴訟。分析對方產品是否落入到己方或關聯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范圍,一旦發現對方產品侵犯己方知識產權,可在當地或提起反制性的訴訟,謀求和解。
   
 

? 上海洲訊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滬ICP備2020027086號-1

<acronym id="uiue6"><div id="uiue6"></div></acronym>
<samp id="uiue6"><option id="uiue6"></option></samp>